字号 1 借出去的是一沓沓人民币 偿还的却是虚拟货币“比特币” 这类清偿金钱债务行为有效吗? 且看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 杨某向张某借款10万元 偿还部分借款后 还有7万元未还 催要后 杨某通过支付“比特币” 偿还所剩借款 张某出具收条后发现 涉及交易的APP打不开 杨某支付的“比特币”无法变现 协商无果后 张某将杨某诉至法院 要求偿还借款7万元 3 法院审理认为 根据2021年9月 中国人民银行等10部门共同发布的 《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 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规定 本案中“比特币”系虚拟货币 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 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 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 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杨某用“比特币”清偿金钱债务 违反我国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违背公序良俗 相关民事法律行为 应当认定无效 依法判决 杨某返还张某借款7万元 二审维持原判 4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 不得违反法律 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对于虚拟货币交易等 明确的违法行为 人民法院均会认定无效 作为权利人 更应注意依法追偿 否则可能使自己的权益落空 原标题:《【今日普法】用“比特币”偿还金钱债务,欧意交易所app官方下载合法吗?》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数字货币交易平台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数字货币交易所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 +1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