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新闻讯(记者/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周杨杨 编辑/沐梓)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崛起,欧意交易所app官方下载包括比特比在内的一批虚拟货币投资逐渐进入公众视野,但是这些数字货币在我国受到严格监管,为此,不少人就把目光投向境外投资网站。 去年,无锡市民吴某的一位“海归”朋友双某向她介绍了一款回报丰厚的数字货币——“蒂克币”。当时,吴某深受债务困扰,数字货币交易平台为了快速赚钱,她先后四次给双某汇款103640元人民币,让双某帮其投资“蒂克币”。此后,双某陆续向吴某微信转账投资收益合计2595元。出于两人的朋友关系,双方并没有就投资写下书面协议。2017年7月,双某突然告诉吴某,数字货币交易所由于境外网站的不稳定性,“蒂克币”的投资网站已经无法登陆。 眼看投资的钱款将“血本无归”,吴某十分着急,向双某多次提出查看账户及流水明细等信息,并向双某催讨本金,但均被双某拒绝。吴某认为双某只是帮其注册理财账户,而在投资过程中并没有告诉自己钱款的去处、资金账户密码等信息,于是将双某告上法庭,要求双某返还理财款103640元及利息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蒂克币”是一种类似于比特币的网络“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我国公民投资和交易“蒂克币”的行为在我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其行为造成的后果应当由吴某自行承担。最终,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要求双某返还103640元及相应利息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依法驳回吴某的诉讼请求。 无锡市宜兴法院法官范晟程向记者介绍,从2017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工信部明确表示比特币、蒂克币等虚拟货币不能作为流通物在市场上进行流通,因此对虚拟货币的投资行为都不受法律保护。 法官提醒广大投资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投资者千万不要追逐高额利益而忽视其中的巨大风险,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将无法得到法律保障。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