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将最终破灭。它就是一场骗局。比郁金香泡沫还糟糕,欧意交易所app官方下载不得善终。” 摩根大通CEO杰米·戴蒙对比特币及整个数字货币行业进行了严厉的批评。 继9月4日央行等7部委叫停首次代币发行(ICO)融资后,9月14日,比特币中国发布公告称,比特币中国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即日起停止新用户注册,并将于9月30日停止所有交易业务。9月15日,又一比特币交易平台微比特发布公告称,9月30日正式关闭微比特交易平台,在此之前完成所有用户存留资金和“数字货币”的提现。9月25日,停止注册、资产充值及所有交易对的交易。9月30日,网站停止服务。 各类公告发布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市场发生急剧波动。比特币价格出现暴跌,曾一度跌破2万元/个大关。9月14日,比特币中国宣布关闭之后,比特币中国行情显示,截至9月14日近23时,比特币价格下跌16%,报2.09万元/个。莱特币跌25.14%;以太坊跌18.6%;比特现金暴跌30%。9月15日比特币价格波动较大,截至9月15日17∶37左右,数字货币交易平台比特币价格报1.799万元/个。 业内人士表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纯属投机,暗藏着巨大市场风险,而大部分比特币交易平台是造成风险的重要原因。除此之外,比特币正日益成为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参与洗钱、贩毒、走私、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对实体经济发展产生极大的危害。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已经有很确凿的证据证明这种交易平台以及比特币被非法活动所利用。 北大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院教授刘晓蕾指出,加强对比特币交易平台的监管,促进虚拟货币的交易规范化,应该会是监管下一步要走的路。 近年来,比特币价格迅速攀升,引诱大批群众入场,参与者从专业小众快速扩散到普通大众,已出现“炒股炒房不如炒币”的论调。记者统计发现,一大批“虚拟货币”跟风轮涨,仅2017年,莱特币价格就上涨476%,瑞波币价格上涨54倍,数字货币交易所以太币价格上涨13倍。 业内人士指出,与主权货币不同,“虚拟货币”的“信用”基础是数学算法,其价格取决于算法的可靠性及市场信心等因素,技术上还存在很多缺陷和漏洞,大量中小投资者参与其中,风险巨大。 9月13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风险的提示》就指出,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缺乏明确的价值基础,市场投机气氛浓厚,价格波动剧烈,投资者盲目跟风炒作,易造成资金损失,投资者需强化风险防范意识。 记者了解到,比特币点对点交易即场外交易确认需要1个小时,且持有人分散,其场外市场交易并不活跃,全球比特币90%以上的账户年交易次数少于10次。国内98%的比特币交易是通过比特币交易平台进行的。有专家认为,比特币交易平台兼具信息中介和交易中介职能,大部分比特币交易平台承担了中央交易对手方职能,为炒买炒卖活动提供信息和交易便利,是造成比特币市场风险的重要原因。 在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所研究员李虹含看来,比特币交易平台的搭建主体无资格限制,交易系统不安全,交易平台注册地无国籍限制,导致比特币这一所谓的“无政府主义”货币少数的流通场所变得非常脆弱,风险巨大。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其实,近期已有多方渠道反映,比特币在所谓的“暗网”(Dark Web)世界作为支付工具大行其道。 据了解,“暗网”中充斥着各类严重违法犯罪活动,如走私、贩毒、军火、色情、暗杀等。近年来,比特币已成为“暗网”的主要支付工具。比特币发明的初衷之一就是躲避监管,具有匿名性、跨境流动便利等特征,渐已成为“地下经济”的首选工具。 目前,以比特币及各类“虚拟货币”为支持的非法金融活动形式多样,并呈蔓延之势。记者获悉,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中,发现大量以“虚拟货币”为道具和幌子,实为传销、非法集资等的非法金融活动,如“克拉币”、“万福币”、“马福罗币”等;近期又出现了ICO活动,用发行虚拟货币的方式进行融资。业内人士认为,这些活动借用“虚拟货币”创新概念,实现对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的包装,利用比特币及各类“虚拟货币”难以追踪的特性,使得对非法金融活动的识别、界定和打击变得更为困难。 针对比特币等各类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当前存在的风险,监管部门加强监管,严厉打击。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7部委在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表示,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明确要求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近日表示, 各类所谓“币”的交易平台在我国并无合法设立的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实际上ICO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当前,叫停ICO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 刘晓蕾表示,监管部门观察到泡沫形成的可能,快速出手,用严厉的手段抑制可能出现的糟糕情况,以避免更大的风险发生,是非常及时和有效的。应该为这次监管部门的早发现、早出手“点赞”。 “此次监管出手,对于建立高效安全的金融运行体系与机制,防范国家金融风险与隐患,是重大利好,监管未雨绸缪值得拍手称快。”李虹含认为。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表示,监管部门对于ICO采取叫停措施,是因为其法律关系已经符合我国现有法律规定的非法金融活动。央行发行的《公告》是依法防范,并不是“出手狠”,而是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框架下评估ICO行为。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