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保定7月19日电 据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保定检察”披露,针对“网络犯罪花样翻新,技术性、隐蔽性强”等现状,该市莲池区检察院不畏挑战和压力,及时更新知识体系,拓宽知识层面,于近日依法批捕2名通过非法控制他人计算机系统“挖矿”获利的犯罪嫌疑人。 经查,2016年3月,犯罪嫌疑人王某甲从QQ群获知,可以通过参与虚拟货币的运算赚钱,即网友所称“挖矿”赚钱。王某甲自学研究掌握了“挖矿”技术。因“挖矿”需要电脑购置费、电脑硬件损耗、电费等成本,为追求更高利润,王某甲通过软件工具对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入侵和控制,利用他人电脑为自己“挖矿”获取门罗币赚钱。 为逃避打击,王某甲在网上租用服务器,对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侵入和控制时,进行远程登录服务器操作。之后,王某甲将“挖矿”所获门罗币通过境外交易成比特币,并将比特币转到国内转化成人民币。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王某甲非法获利40余万元人民币,犯罪嫌疑人崔某某经王某甲教授后如法炮制,非法获利8万余元。(完)(记者 吕子豪)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