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7 格力物业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送红股10股)】 格力物业(股票代码:837530)公布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00,000股为基数,欧意交易所app官方下载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0股。 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0,000,000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2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1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由于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原因导致中国结算在派发时无法代扣合格境外投资者的企业所得税,该公司将与股东自行协商税款缴纳事宜。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数字货币交易平台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8:47 宏中药业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宏中药业(股票代码:833746)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4年2月2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不存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挂牌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1,610,034.47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39,036,000股,以应分配股数39,036,000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数字货币交易所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8,587,92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18:32 聚灿光电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聚灿光电(股票代码:300708)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1,185,720.00股后的659,797,12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4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2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2月28日。 【09:07 香哈股份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送红股4股)】 香哈股份(股票代码:833399)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 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24,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3,600,000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8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4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由于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原因导致中国结算在派发时无法代扣合格境外投资者的企业所得税,该公司将与股东自行协商税款缴纳事宜。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中财网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