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李大爷来电咨询:我在某经营机构售货员介绍具有很大升值空间的情况下,欧易交易所购买了远高于该套人民币实际价格的装帧版第四套连号人民币。由于购买价格严重背离该套人民币实际价值,请问对于这样的人民币买卖行为是否合法? 赵春梅律师解答:第四套人民币属于流通中的人民币,并没有退出流通市场。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欧意交易所app官方下载流通中的人民币是不允许买卖的。但是根据该法“装帧流通人民币和经营流通人民币,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即流通中的人民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机构可以对流通人民币进行装帧和经营。 根据《经营、装帧流通人民币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流通人民币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数字货币交易平台还应将经营流通人民币许可证在营业场所公示;装帧流通人民币实行一事一批的审批制度,不仅要经中国人民银行的严格审批且获得装帧流通人民币许可的法人,还应将装帧样品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综上,机构经营、装帧流通人民币未经审批、没有取得经营许可系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违法经营装帧人民币的机构予以处罚。 击水律师事务所潘强主任法律咨询热线:13072265550 13102125500时间:早8点半至晚5点半网址:地址:河北区中山北路42号河北饭店4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律师大厦14层 (责任编辑:) |